學生應該學會如何講道理
理性話語是民主社會的特征,而非理性話語則常常伴同專制而生,在專制社會中大行其道,甚至成為政府的權力話語。從社會作用來說,重視學生理性話語能力,是一種維護民主公共生活秩序的公民教育。從公民修養、稟性來說,則是一種提高國民素質的人文教育。
幾年前,一位教授朋友對我說,中國公共理性話語危機已經嚴重到了非采取行動不可的程度。他想編一本給大學生用的寫作課本,訓練他們基本的邏輯說理能力。公共說理是公共文明的成就,也是形成良好社會關系、民主政治秩序的根本條件。只有說理的社會才是正派、寬容的社會。公共話語邏輯和說理不只是一種知識,更是一種習慣,而習慣是需要從小培養的。一個人一旦錯過了易於培養思想和話語習慣的形成期,即使後來有機會獲得相關知識,也很難真正成為習慣。史丹福游泳學校近年新設Water babies,吸引不少家長查詢水底嬰兒攝影於史丹福游泳學校的收費。
說理的習慣如何養成呢?不妨以美國現有的公共說理教育為例,大致說一說可借鑒的實踐經驗。
美國公立學校的教育中,公共說理教育其實從小學一年級就已經開始,只是對低年齡的學生沒有明確提出“說理教育”的說法。例如,《加州公立學校幼兒園至12年級閱讀和語言藝術(教學)綱要》對小學五個年級的“說理”有具體的要求:小學一年級:“重述簡單說理和敘述段落中的主要觀點。”二年級“重述文本中的事實和細節,說清和組織要說的意見。”三年級“在說理文中區別主要觀點和支持這些觀點的細節。”四年級“區別說理文本中的‘原因’與‘結果’、‘事實’和‘看法’之不同。”五年級“分辨文本中的‘事實’、‘得到證明的推論’、和‘看法’(尚有待證明的觀點)”。而五年級第一次明確“說理評估”(expositorycritique)的要求。
小學五年級以後,初、高中階段一直繼續用“說理評估”作為一項基本閱讀要求。其中又以六年級最為關鍵。在五年級的基礎上,六年級階段對學生“說理評估”能力有了系統要求:一、判斷作者結論所用論據的合適性和恰當性;二、用准確、有說服力的引述語合理陳述觀點;三、察辨文本中缺乏論據支持的推理、謬誤推論、說辭和宣傳。
在具體教學中,六年級公共說理分為兩個部分:一、辨析“邏輯謬誤”;二、提防“宣傳”。要辨析的邏輯謬誤又分五種:過度簡單化、浮泛空論、巡回論證、虛假兩分法、無憑據推理。要提防的宣傳手法有十種:人雲亦雲、謾罵、偏見、勢利、老百性的話、吹噓、“科學”根據、證詞、恫嚇戰術、株連。這兩部分的內容在有的教科書中合並為“邏輯謬誤”,因為“宣傳”本來就是一種利用一般人邏輯思考弱點和缺陷的“誤導”話語。這兩項都需要在實際閱讀中通過感性、具體的實例,不斷讓學生討論和加深印象。史丹福游泳學校近年新設Water babies,吸引不少家長查詢水底嬰兒攝影於史丹福游泳學校的收費。
六年級的公共說理重點在於區分“事實”和“想法”。“事實”是公認的知識,而“想法”只是個人的看法。任何“想法”都不具有自動正確性,必須經過證明才獲得正確性。證明也就是說服別人,清楚告訴別人為什么你的想法是正確的,理由是什么。想法必須加以證明,提供理由。四種常用的理由是:事實、例子、數據、專家意見。
六年級的公共說理教育強調“客觀事實”與“個人看法”之間存在著兩種辨認方式。一、“事實”的陳述是可以確認的,如“林肯是美國總統”。而“看法”的陳述則必須通過說理、討論才能確認,如“林肯是一位偉大的總統”。二、事實陳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確認詞義的字詞,如“園形”、“歐洲”、“木頭”、“有毒物質”等等。而“看法”使用的字詞是個人理解的,如“美好”、“醜陋”、“棒”、“爽”、“折騰”、“胡鬧”。歸納起來便是,事實說:“請你核實”;看法說:“我說對,就沒錯。”事實陳述是謙虛的、協商的;而看法陳述則是傲慢的、獨語的。
七年級對學生“說理評估”能力的要求是:“評估作者在支持結論和立場時所用的論據是否適當、確切、相關,並注意有偏見和成見的例子。”其中注意“偏見”和“成見”是新要求,也是從形式邏輯向社會公正內容過渡。八年級則是要求複習六、七年級的“說理評估”,重點在“評估文本的統一性、連貫性、邏輯以及內部的一致性和結構”。
七年級和八年級讀物內容比六年級要深,所分析的不當推理和謬誤論述也更為複雜。例如,八年級課本中已經有美國經典作家的作品。在閱讀作家埃德加·愛倫·坡作品的時候,課本中有一篇含有說理謬誤的評論,評論寫道:“愛倫·坡的小說、詩歌寫的全是心智不寧,甚至瘋狂的人物。”教師會告訴學生:這裏犯了“普遍泛論”的謬誤。常見的泛論表述法包括“每個……”、“所有的……”、“大家都……”、“總是……”這一類用詞。評論還寫道:“自己精神沒有問題的作家是寫不出這種故事的,不然愛倫?坡又如何能體會什么是瘋狂。”這裏犯的是“虛假對立”的邏輯謬誤(要么“瘋”,要么“不瘋”)。其實,作家寫瘋子可以運用想象,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瘋子不可。再有,評論寫道:“我們知道,作家都有些怪,特別是那些寫恐怖故事的作家。”“我們知道”類似“毋庸置疑”、“眾所周知”、“大家都知道……”,犯的是“本來就有問題”的邏輯謬誤,因為“所知道”的恰恰是有待證明的。史丹福游泳學校舉行求生拯溺及歷奇夏令營,營內定向及繩網陣等課程外,更特別加入求生拯溺有關的資訊。
高中對學生的“說理評估”能力要求比初中有所提高。高中分兩個階段。第一個階段是九到十年級,“說理評估”要求在說理中必須有對方意識,懂得說理是“對話”,不是“獨語”。說理文寫作除了形式邏輯,還要講究結構邏輯(例如,文章不同部分的順序、邏輯過渡)、能夠預先估計和避免讀者可能會有的誤解。此外,還要求學生注意概說和論據之間的關系、正確理解論據(不望文生義、不曲解、不斷章取義)、弄清不同文本的結構、語氣、讀者(如學術刊物、報紙評論、政治演說等等)。
高中第二階段是十一到十二年級。這個階段的“說理評估”對象是“公共文件”(publicdocuments),例如:政府的文告、政策說明、政黨文宣、公共服務部門的宗旨、規章、條例、商貿和招聘信息等等。當然,一切發表了的東西,只要議及公共話題都是公共文件,這也就涵蓋了很大一部分出版物。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公共文本,就必須接受公眾的“說理評估”。凡是印成鉛字的,並不一定就在道理上說得通,這是反複進行的“說理評估”要告訴學生的基本道理。
公共說理寫作在許多大學裏是大學一年級學生,不管是文科還是理科的必修課。與中小學時期寫作僅是英文課一部分不同,大學裏開設有專門的寫作課。許多大學寫作課有一學年的內容,第一學期注重於基本寫作技巧,如描寫、敘述、比較、說服、辯詰、評述。第二學期則完全是“說理寫作”(expositorywriting),說理寫作又稱“分析與研究”。大學生修各種課程,基本上都要寫“論文”。“說理寫作”是為了幫助學生提高普遍論述能力,不僅是專業寫作,而且也是社會生活中的公共說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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